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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文表彰了获得“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”称号的单位,浙江新光药业有限公司榜上有名。
“信用管理示范企业”评选是浙江省促进企业加强信用管理,树立信用意识,推进“信用浙江”建设深入开展的有力举措。获评企业必须是经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培育、认可,信用管理机构健全、信用管理制度完善、信用管理效应明显、社会信用形象良好、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企业。
浙江新光药业有限公司在发展过程中,始终把诚信作为立企之本,坚持以诚取信,以信立誉的原则,把诚信经营作为企业的立业之道、兴业之本。多年来,公司从各个环节抓好信用体系建设,建立健全内部信用管理制度,完善合同信用、产品信用、财务信用、完税信用管理,赢得了
客户、员工和社会的信赖。公司曾被评为首批浙江省“诚信示范企业”、省工商企业信用AAA级“守合同重信用”单位等称号。我公司将以获评“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”称号为新的起点,进一步完善信用管理制度,健全信用管理机制,为推进“信用浙江”建设,深入实施“创业富民、创新强省”战略作出新的贡献。
2010年11月22日 |